LINE TV VIP 訂閱服務條款

感謝您使用巧克科技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 LINE TV VIP 服務(下稱「本服務」或「VIP 服務」)。當您註冊成為用戶並付費訂閱本服務時(下稱「VIP 會員」或「您」),即視為您已閱讀 LINE TV VIP 訂閱服務條款(下稱「VIP 條款」)。VIP 條款以及 LINE TV 用戶服務條款將是本公司與您就 VIP 服務所生相關權利義務之完整契約,如您不願意受 VIP 條款之拘束,請勿使用本服務。

一、 對 VIP 條款的認知

  1. 您須先審閱並同意 LINE TV 用戶服務條款(以下稱「用戶服務條款」),並提供真實且正確之必要個人資料完成用戶註冊後,始可訂閱 VIP 服務並觀看本服務所提供之線上影片內容(不包括主題訂閱或單部租借服務之內容,其屬另一服務需額外訂閱)。
  2. 倘用戶為未成年人(包括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或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並同意 VIP 條款。如用戶為未成年人而已使用本服務,視為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已經閱讀並同意 VIP 條款。
  3. 您瞭解並同意一旦訂閱 VIP 服務,即視為您已瞭解並同意 VIP 條款內容。
  4. 為提供 VIP 會員更好之 VIP 服務或基於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得隨時變更 VIP 條款內容。倘 VIP 條款有修改或變更者,您同意本公司在做出上述改變或修改前,將在 LINE TV 相關頁面上事先公告修改的內容與生效日。若您不同意修改或變更者,得於生效日前通知本公司後即刻停止使用 VIP 服務,惟如您於生效日後仍繼續使用 VIP 服務,則視為您已同意 VIP 條款之修改或變更,本公司將依照修改或變更後之 VIP 條款內容對您繼續提供 VIP 服務。

二、 VIP 服務說明

  1. 您瞭解並同意於訂閱前,已透過相關頁面或行動 APP 中之說明,瞭解各方案下所提供之功能、可收看之影片內容種類及費用。
  2. VIP 會員權益:
    1. VIP 會員享有本公司提供之「觀劇不中斷服務」功能,並可觀賞 VIP 會員專屬內容專區內影片以及可支持投影至大螢幕之權益。
    2. 您理解並同意,站內部分內容受限於著作權人或授權方授權條件或不同服務種類或性質等因素,於所播放之影片本身即可能呈現其他形式的廣告,但不影響該影片之持續性播放,各該廣告呈現不應視為本公司有違反 VIP 會員「觀劇不中斷服務」之權益或其他違約等情形。
  3. 訂閱方式:用戶可利用下列方式訂閱 VIP 服務(依配合服務所實際提出訂閱方式之時程而定):
    1. IAP 訂閱
    2. 使用行動版 LINE TV APP 的用戶可以透過綁定於行動裝置系統平台(例如:App Store、Google Play)所認定有效之付款方式訂閱 VIP 服務。IAP 訂閱為「自動續訂制」,亦即,用戶付款訂閱 VIP 服務成為 VIP 會員後,除非在次月扣款日前24小時前(實際依行動裝置系統平台公司之規定決定)於行動裝置系統之訂閱項目中按鍵取消訂閱,否則將視為其同意繼續訂閱 VIP 服務,並以首次訂購日作為次月相當日期之扣款日(例如:2020 年 4 月 23 日訂閱 VIP 服務,則 2020 年 5 月 23 日為次月扣款日,故至遲應於 5 月 22 日前完成取消訂閱否則即會視為續訂下一計費週期,以此類推,實際依行動裝置系統平台公司之規定決定),直至 VIP 會員依照前述方式完成取消訂閱為止。取消訂閱時,可使用 VIP 服務之期間與費用將會計算至當次計費週期屆滿為止。使用 IAP 訂閱之 VIP 會員,因行動裝置系統平台公司規範,須自行依其行動裝置系統平台公司規範處理取消訂閱或退款事宜,如因此有生任何爭議,本公司概不負責。

    3. 電信帳單(小額)付款訂閱
    4. 使用網頁版 LINE TV 的用戶,可選擇電信帳單付款方式訂閱 VIP 服務。電信帳單付款訂閱為「自動續訂制」,於訂閱當天即會出帳,後續因電信帳單計費週期關係會於每月 1 日再次出帳,訂閱週期會自動再累加一個月,若要取消訂閱,需於每月最後一日前於網頁上登入原訂閱帳號以取消訂閱。取消訂閱時,可使用 VIP 服務之期間與費用將會計算至訂閱週期屆滿為止。例如:倘若您於 10 月 14 日於網頁版 LINE TV 使用電信帳單付款訂閱 VIP 服務,電信公司將於 11 月份電信帳單收取二期 VIP 服務費用,包括於 10 月 14 日 (即訂閱當下)出帳之第一期 VIP 服務費用(訂閱週期為 10 月 14 日至 11 月 13 日)及於 11 月 1 日出帳之第二期VIP 服務費用 (訂閱週期為 11 月 14 日至 12 月 13 日)。因此,倘若您於訂閱第一期 VIP 服務後不欲繼續訂閱 VIP 服務,則您應至遲於 10 月 31 日前於 LINE TV 網頁上取消訂閱 VIP 服務,本公司將會提供您 VIP 服務至 11 月 13 日;倘若您於 11 月始取消訂閱 VIP 服務,則本公司將會提供您 VIP 服務至 12 月 13 日。

    5. LINE Pay、信用卡付款訂閱
    6. 使用網頁版 LINE TV 的用戶,另可選擇 LINE Pay 或信用卡付款方式訂閱 VIP 服務。LINE Pay 或信用卡付款訂閱為「自動續訂制」,亦即,付款訂閱 VIP 服務後,以首次訂購日作為下一週期扣款日之基準(例如倘若您於 2020 年 4 月 23 日訂閱 VIP 服務,則 2020 年 5 月 23 日為次月扣款日,故至遲應於 5 月 22 日前完成取消訂約,否則即視為繼續訂閱下一計費週期,以此類推,實際依各付款平台公司之規定決定),直至 VIP 會員依照前述方式完成取消訂閱為止。若要取消訂閱,請使用網頁登入原訂閱帳號以取消訂閱。取消訂閱時,可使用 VIP 服務之期間與費用將計算至當次計費週期屆滿為止。

    7. 序號代碼兌換訂閱
    8. 序號代碼為本公司發行用於兌換 VIP 服務一定期間之一連串英文數字組合,各個序號代碼均不相同且僅可兌換一次,用戶於取得序號代碼後,即可至兌換序號代碼專頁中輸入該序號代碼後完成訂閱 VIP 服務。如本公司已提供序號期限查詢功能,則 VIP 會員可使用之本服務期間應以序號代碼兌換完成後依該功能所示之結果為準。部分序號代碼可能設有完成兌換之期限或單一用戶帳號兌換數量之限制,其以取得該序號代碼時所附說明為準。

  4. VIP 服務屬於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5 款「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故本公司特予告知本服務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猶豫期間解除權之相關規定。
  5. 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將可依據 LINE TV 業務開展或技術升級等情況,變更或修改 VIP 服務之相關內容或功能等項目。本公司在做出上述變更或修改前,將在相關頁面或行動 APP 程式中事先公告修改的內容與生效日。倘 VIP 會員不同意前述修改或變更,可透過 VIP 服務頁面或 APP 在生效日之前通知本公司終止使用 VIP 服務;惟倘於生效日之後繼續使用 VIP 服務,則本公司將自動視為您已同意 VIP 服務內容之修改或變更,本公司將以修改或變更後之 VIP 服務內容對您繼續提供服務。
  6. 倘若 VIP 服務價格有調整者,本公司將於價格調整生效前一個月公告。如您不願接受調整後之價格,請勿於調整生效日後使用 VIP 服務。如您於價格調整後仍為使用,即視為您已同意以調整後價格使用 VIP 服務。

三、 責任限制

  1. VIP 會員瞭解 VIP 服務係按其訂閱及使用當時之「現況」提供。
  2.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VIP 服務不包含對線上影片內容或其觀看流暢度之承諾,亦未包含對 VIP 會員之個人主觀期待品質之保證。
  3. 本公司僅為 VIP 服務中影片內容之獲授權提供者,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並不對影片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更不因提供第三方製作之影片內容,而使本公司負擔提供影片以外之其他責任。
  4. VIP 服務係透過公開網路提供,影響服務品質的因素非常多元,包括 VIP 會員個人設備、網路連線及所處實體環境,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之損害,VIP 會員同意不向本公司就下述事項為任何損害或補償之主張:(i)VIP 服務連線品質及影音内容的接取不受干擾及沒有失誤;(ii)VIP 服務提供的影音内容具備一定質量或解析度;(iii)VIP 服務使用過程不會受到任何電腦病毒等惡意程式或有害資料影響;(iv)LINE TV 或 VIP 服務不含任何瑕疵、程式錯誤(bug)及設計不良、閃退或無法使用等。
  5.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除 VIP 條款另有約定外,您同意本公司及其授權人不對您因使用本服務或與之有關者負任何損害賠償的責任,包括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引起的損失,或其它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如屬本公司故意或過大過失所致者,您同意每單一事件本公司依法所應擔負最高賠償金額,為您於過去一年內就訂購 VIP 服務而已支付予本公司之總金額。
  6.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及除 VIP 條款另有約定者外,因內容供應商、硬體商、第三方服務商及其他使用者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 VIP 會員的任何瑕疵與損害,本公司不負擔保與賠償之責。

四、 期限及終止

  1. 除 VIP 條款另有約定外,VIP 會員與本公司間有關 VIP 服務之法律關係,自其完成訂閱成為 VIP 會員之日起生效至終止訂閱之日止,或因故提前終止或喪失 LINE TV 用戶或 VIP 會員資格時為止。
  2. VIP 會員終止訂閱 VIP 服務前,對於終止通知送達前已委託本公司每月扣款 VIP 服務的指令仍然有效,本公司對於基於該指令扣除的費用不予退還,VIP 會員得使用 VIP 服務至當期結束為止。
  3. 本公司得因經營政策或其他考量終止 VIP 服務之提供,但應於終止前 2 個月以適當方式公告予 VIP 會員知悉。

五、 特約條款

  1. VIP 服務僅供 VIP 會員個人之非營利目的使用,VIP 會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予任何特定或不特定之多數人使用,或直接或間接作為其他商業或營利目的性使用。
  2. VIP 會員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或編譯 LINE TV 或本服務,或以任何方式妨礙本服務或 LINE TV 整體服務之運作。
  3. 倘本服務提供 VIP 會員得於 LINE TV 相關服務上傳、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任何檔案或資料之權利,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於合理判斷有違反法令、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違反 VIP 條款或用戶服務條款之情事時,不經通知直接移除、取下、刪除或停止相關服務之提供,且無需對 VIP 會員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如 VIP 會員認無侵權情事而擬請求本公司回復被移除或無法進入之內容者,應依著作權法及「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免責事由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檢具相關說明與文件如下,寄至本公司下列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linetv.tw,並無須採用電子簽章,惟本公司不負回覆之義務:
    1. VIP 會員或其代理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
    2. 請求回復被移除或無法進入之內容之聲明。
    3. 足使本公司知悉該內容之相關資訊。
    4. 表示 VIP 會員基於善意,認為其有合法權利利用該內容,而該內容被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係出於著作權人、製版權人、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下稱「權利人」)或其代理人不實或錯誤之陳述。
    5. 同意本公司將回復通知轉送予權利人或其代理人。
    6. 註明如有不實致他人受損害者,VIP 會員願負法律責任。
  4. VIP 會員於訂閱 VIP 服務期間,不得有利用 VIP 服務從事不法或違反用戶服務條款或 VIP 條款之行為。

六、 違約處理

  1. 倘 VIP 會員有違反 VIP 條款或用戶服務條款之情事,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 VIP 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或暫訂或取消用戶或 VIP 會員資格,並得向其請求因此造成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第三人向本公司請求的損害賠償,以及因任何訴訟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合理律師費用。
  2. 倘 VIP 會員因違反 VIP 條款或用戶服務條款而遭本公司提前終止本服務者,就 VIP 會員前已支付之費用,本公司將不予退還。

七、 其他

  1. 倘 VIP 條款有任何部份被宣告為不適法、無效或基於任何理由不可執行,則該部份並不影響其餘部份之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2. 本公司對 VIP 會員違反 VIP 條款之情事(如有)如未採取任何處置或法律行動,並不表示本公司放棄該處置或法律行動之權利,亦不影響本公司將來就類似情事採取處置或法律行動的權利。
  3. VIP 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如因 VIP 服務或 VIP 條款產生或相關之訴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4. 本公司與 VIP 會員間就本服務之權利與義務亦適用用戶服務條款,惟若 VIP 條款與用戶服務條款間有矛盾或不一致時,以 VIP 條款為準。